为做好立法项目风险评估、规章立法后评估和预备审议项目调研论证等三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立法相关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司法厅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者组织。
三、服务内容
(一)立法项目风险评估
标的一:对《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风险评估。(服务费用不超过6万元)
标的二:对《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行风险评估。(服务费用不超过6万元)
1.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1)法规规章草案规定的主管部门职责是否会引起职责冲突或者交叉;(2)法规规章草案规定的内容,特别是相对人权利义务是否能够执行,是否会引起社会不稳定;(3)法规规章草案规定的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4)其他省制定的相应法规规章在实施中出现的风险点,以及解决方法;(5)如何解决法规规章草案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2.提交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评估工作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评估组组成、评估过程、评估方式方法、评估时间等;本项目第1点的研究结论;提出评估结论等。
(二)规章立法后评估
标的三:对《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服务费用不超过6万元)
标的四:以《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为重点,对涉及残疾人保障等领域的省政府规章《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服务费用不超过8万元)
主要工作:(1)拟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当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步骤、职责分工、时间安排、经费保障等。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规章实施的总体情况;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产生的影响;主要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社会公众的反映;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等。(2)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实地考察、专家咨询、专题调研、问卷调查、网络征询等方法,了解和掌握规章的实施部门、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等相关信息。(3)提出评估报告。对调研中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评估工作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评估过程、评估方式方法、评估时间等,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情况;对规章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等情况的分析和评价,特别是要把立法这一制度建设对具体工作的推动作用作为分析研究的重点;提出评估结论;提出立法和执法建议等。
(三)预备审议项目调研论证
标的五:对《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进行调研论证。(服务费用不超过7万元)
主要工作:(1)对国家、省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外省的地方性法规,国外的立法和相关理论进行研究。(2)选择有代表性的市州、县市区调研,了解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的路径和方式。选取该工作走在前列的省市进行调研,借鉴立法和工作实践经验。(3)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企业进行专题研讨、论证。(4)结合国家立法动态和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实际,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5)形成调研论证报告。
四、申报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单位应当以立法服务小组形式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立法服务小组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承担政府立法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3.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标的。
五、遴选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应当在2020年6月24日前将纸质文本(一式十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到联系人电子邮箱。申请书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小组人员组成、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对服务项目的理解和思考;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申请书》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评审。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网站公示结果。
3.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并按照其申请书的要求,安排适当的经费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雅馨
联系方式:0731-84588568
邮箱:379711237@qq.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湖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410001)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