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医疗保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 )已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筹建,秘书处由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担。根据《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第一届医疗保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相关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保障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标准化技术专家。
二、委员条件
1.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在职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职务;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熟悉本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并积极参加本省标技委的各项活动;
5.所在省标技委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每个单位可推荐1-3名候选专家委员,需如实填写《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登记表》(见附件1)、候选单位委员需如实填写《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委员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填写《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登记表》;
2.委员登记表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请于2020年12月27日前邮寄至省医保标技委秘书处(同时提交1张同底照片),并发送电子文本;
4.省医保标技委秘书处根据有关规定,对候选委员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新一届省医保标技委委员建议名单,上报省市场监管局批准。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医疗保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秘书处: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3楼3007;邮编:310000;联系人:张敏敏;电话:85119372;电子邮箱:bzxxhk@163.com。
附件:附件1 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登记表.docx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