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的重要指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市委、市政府《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等文件要求,坚持把科技特派员作为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决定开展2020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区县重点、支柱产业的发展规划,由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合作社以及贫困村等)提出科技特派员选派需求;各派出单位整合资源,支持和鼓励科技人才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市级科技特派员签订技术帮扶协议,建立“市级特派员+服务对象”的“1+1”帮扶关系,通过帮扶服务壮大区县优势特色产业,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选派范围
  全市33个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区县均纳入本次选派范围,重点选派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站、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其中:
  1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重点区县:黔江区、秀山县、巫溪县、酉阳县、涪陵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潼南区、丰都县、万州区、云阳县、彭水县、忠县、南川区、巫山县、石柱县、奉节县。
  15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非重点区县:万盛经开区、合川区、铜梁区、璧山区、荣昌区、渝北区、永川区、梁平区、巴南区、北碚区、綦江区、垫江县、长寿区、江津区、大足区。
  三、选派要求
  (一)各区县科技局配合完成科技特派员的需求征集、选派、考核等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和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协调组织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保障。
  (二)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当支持科技人员到农村基层开展创新创业与服务,支持科技人员登陆“重庆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注册成为市级科技特派员。
  (三)选派的科技特派员要与受援区县的服务对象签订“一对一”的技术帮扶协议,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备案。
  (四)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应当围绕区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通过技术引进示范、现场科技服务、实用技术培训、电话咨询与网络会诊等方式,自觉履行帮扶协议,主动开展服务,及时登陆“重庆科技特派员”微信公众号,填报工作记录。
  (五)选派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内到服务对象开展科技服务原则上不得少于15天。
  请各相关区县科技局安排专人负责此次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于11月21日前登录“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67511205),按系统分配名额完成选派任务、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加盖公章的《“1+1”技术帮扶协议》邮寄至市科技特派员协会(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211室)。
  选派流程:区县科技局登陆“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kjj.cq.gov.cn/),点击“业务系统”的“科技特派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录入各区县的“服务对象”,再选派“市级科技特派员”,签订“1+1”技术帮扶协议,提交市科技局。
  联 系 人:李俊,孙锋
  联系电话:67618989,67515693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