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实施我省“个十百”产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程,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现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产业互联网平台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化工等我省重点发展的“十强”产业领域,构建完整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架构,并基于平台开展大范围、深层次的数据采集、边缘计算处理、大数据处理,实现优化应用新模式。通过加强企业内网改造、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集成创新应用,提升行业或企业的研发、采购、制造、管理、物流、服务全流程的数字化网络化能力,优化生产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和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及企业提质增效和智能化发展。
(一)跨行业跨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示范项目。支持信息通信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联合各方资源加快研发和汇聚各类数据库、算法库、工业建模工具、开发接口、工业微服务组件等关键产业资源,构建支持海量设备接入、大规模接口调用、多方资源协作共享的跨行业跨领域服务能力。
(二)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应用场景的产业互联网平台示范项目。面向我省重点发展的“十强”产业领域,支持企业单位加强内网改造,建设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面向特定行业知识和模型的转化汇聚。面向电子信息、石化、纺织、食品、机床等块状经济产业集聚区,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建设特定区域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区域异构设备数据采集、业务在线协同和应用资源共享。面向智能设计、远程运维、产品质量全程追溯、能源管控优化等应用场景,支持建设特定应用场景产业互联网平台。
(三)产业互联网安全平台及体系建设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产业互联网安全平台和技术保障体系,提升产业互联网安全综合管理和保障能力,重点方向包括典型行业产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建设、工业信息安全综合保障系统建设、产业互联网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技术手段建设、产业互联网数据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建设、产业互联网突发事件应急协作指挥手段建设和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山东省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信用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二)平台要求运营良好,并有完备的有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及绩效考核目标,有综合实力、有精准定位、有用户基础、有发展前景,有着良好示范带动作用。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方向,前两批省级产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跨行业跨领域及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应用场景的产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已基本建立并运营良好。安全平台及体系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在保障区域或行业互联网安全方面已发挥积极作用。
(四)平台基于先进技术架构,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能够为行业、区域、产业链、企业发展或特定环节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和支撑;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和明显商业模式创新特征,在设计、生产、管理、采销、物流、金融等环节具有新模式服务能力。工业互联网平台具备工业设备管理、数据资源管理、应用开发服务、工业应用服务、用户与开发者管理等基础能力。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相关指标统计表(见附件2);
3.企业财务报表、资质证书、技术创新能力、平台服务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与项目申报书合并报送;
4.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含真实性承诺)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第三批省级产业互联网平台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第三批省级产业互联网平台相关指标统计表》(附件2),按照各市工作安排报送至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书》和《统计表》的纸质版本合并装订,电子版需分别报送。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征求省“十强”产业牵头部门的对口市级部门的意见,做好本市产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的组织推荐上报及材料初审工作,并填报《产业互联网平台示范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三)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且证明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并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或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推荐数量要求。各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8个,省直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上报,不受推荐数量限制。
联系方式:张旭 0531-86126230
高亮 0531-86126243
电子邮箱:zhangx@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邮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