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商发〔2019〕25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云嫂入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商发〔2019〕16号),“云嫂入沪”项目云南招募承办主体申报工作于即日开始,请按下列要求,于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云南省商务厅。
一、企业申报条件
云南招募承办主体主要负责宣传、动员、组织云南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输送到上海从事家政服务。为提高就业脱贫针对性和实效性,云南招募承办主体须与上海就业承办主体合作开展短期家政宣讲班,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资质和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实习基地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
(2)云南招募承办主体所招募人员中建档立卡户的比重应在30%以上。招募人员通过培训后,需达到70%以上的就业率,承办企业需承诺优先输送到上海就业。
(3)承办单位需为参训人员建档,为参训人员就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4)商务部“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对接企业。
二、经费支持方式
支持云南招募承办主体开展“云嫂入沪”动员宣讲、家政培训、入沪组织等工作。对云南招募承办主体用于招募和培训学员中产生的学员食、住、行、务工补助、授课教师的食、住、行、课时费用和班级管理费等进行补贴。其中,对建档立卡户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非建档立卡户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云南招募承办主体招收人员在沪就业率未达到70%的将扣减相应补贴资金。
三、企业提交材料
提交“云嫂入沪”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商务领域劳务协作(“云嫂入沪”)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有关附件。
附件:
3. 云南省商务厅、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云嫂入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
2019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商贸处 孙英 0871-6313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