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1〕6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关于防范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克服极端天气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造成的严重影响,全力以赴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开展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和万盛经开区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全市从事、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干部和群众。

    (二)表彰名额

    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

    (三)推荐名额

    主城都市区各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渝东北三峡库区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各区县(自治县)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4名;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4名;市地勘局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4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推荐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40名。各区县报送的先进个人名单中至少包含1名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员”或成功预警预报重大地质灾害灾情的群众。

    二、申报条件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职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严密,部署及时,指挥得当,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3.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勇于进取、作风民主、廉政勤政、公道正派、执行力强;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较强、干部队伍素质好;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5年内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4.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扎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险移民搬迁、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有独创的经验和做法,并有普遍借鉴作用;在重大地质灾害灾险情成功预报、抢险处置、撤离避险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长期奋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线,认真履行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宣传培训等“四重”网格工作职责;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险移民搬迁、应急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作风扎实、态度严谨、措施得力、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热心为基层群众服务、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

    3.在重大地质灾害灾险情处置中冲锋在前,及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出了突出贡献,有典型模范事迹,在本单位部门或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积极影响。

    4.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成功预警预报重大地质灾害灾情,并组织或协助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避让,直接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

    成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选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市政府联系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委员会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评选委员会日常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自治县)可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当地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评选程序

    1.逐级推荐。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民主择优推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本区县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征求意见工作由各推荐单位统一组织办理,不得由推荐人自行办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应当征求纪检监察、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意见。拟推荐对象的征求意见情况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均不能参加评选。已作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单位,不再推荐单位负责人作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公示内容包括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各单位要对表彰程序的规范性、表彰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表彰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推荐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公示材料原件、《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求意见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征求意见表》、《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6)一式3份。推荐对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不超过500字)、本单位公示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

    2.初审评选。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并组织评选,差额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

    3.综合评审。根据市评选委员会初审反馈情况,并书面征求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公安、国资委等部门意见后,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4.公示。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人力社保局将表彰建议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对正式推荐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表彰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对公示有异议并查证核实的,取消表彰建议资格,不予递补。

    5.审定表彰。公示结束后,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将表彰建议名单报请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审定后,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开展评选工作,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严格审查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自然环境恶劣地方努力工作的人员倾斜。副厅局级以上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市管干部不作为评选表彰对象。处级干部数量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表彰数量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5%,企业负责人数量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5%。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所在区县(自治县)或单位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和相应的推荐名额。对在评选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已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集体奖牌、个人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有关区县(自治县)和市级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报告和推荐材料报送至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事迹材料须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简练,字数在1500字以内。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王泓宇,余松涛,谢晓彤

    联系电话:63158339,6315833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9号1号楼407室

    邮    编:401147

    电子邮箱:cqdzfz@163.com

    联系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周燚

    联系电话:8897985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邮    编:401120

 

    附件:1.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求意见表

    5.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征求意见表

    6.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