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含委托)的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专业职称的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申报认定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专业相应职称须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相关要求。

(二)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条件要求

1.文物博物专业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7号)附件的《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应级别执行。

2.图书资料专业、群众文化专业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0号)附件1的《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应级别执行。

3.艺术专业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号)附件的《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表演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管理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技术保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应级别执行。

三、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的有效期均计算至2022年的12月31日。

四、申报和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初次考核认定申请,准备申报材料。

(二)考核评议。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提交的考核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评议。

(三)评前公示。对考核评议通过人员,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审核报送。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将考核评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材料报送至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办公室(以下简称职称办)。

(五)评审认定。职称办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六)结果公示。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同步公示。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认定通过人员公示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职称办。

(七)审核确认并发放证书。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通过人员,职称办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职称证书。

五、材料要求

申报人需同时向人社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一)电子申报材料:向人社部门提交。

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电子材料,提交后自动生成《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二)纸质申报材料: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一般为现场报送:申报人将纸质材料装袋报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我厅职称办。申报人也可以通过我厅试运行的广东省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审核报送系统(http://culture.gdwsrc.net/)报送材料:注册个人账号并关联所在单位,将纸质材料扫描上传至系统相关模块,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次在线审核后提交至我厅职称办账户,经审核完善无误后,由各地市文广旅游体育局集中报送或邮寄我厅职称办。

纸质申报材料相关表格模板可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whly.gd.gov.cn)“职称评审”栏目下载(打开路径为: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职称评审),具体提交数量、装订要求如下:

1.《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1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共4页。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认定登记表》原件1份,复印件20份,采用A3纸单面打印(不得加页和更改格式)。

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1份,复印件30份,采用A3纸纵向单面打印(不得加页)。逐份装订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认定登记表》后面,上方装订(请勿左侧装订)。

4.《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

5.《证书、证明材料》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后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2022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最近一年聘用合同或单位缴纳社保证明,装订成册。

6.《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

7.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后,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业绩、成果材料》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后附相关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按“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分类装订成册。

9.以“得到所在单位认可”的业绩成果条件申报职称的,须提供单位书面说明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

六、表格填报说明

申报人应按照相应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规定及表内各项目注释的要求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内容务必真实可靠、客观准确,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人社部门应按照表格要求在相应位置加具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为单位负责人的,所在单位意见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所有复印件均须由验证人验证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1.第1页“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至2022年12月31日为止,重要兼职亦应填写,所列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中间不得有空档或重叠。

2.申报人填报“工作期间奖惩情况”中,涉及获奖项目时,需按奖项级别、取得时间,从高到低的顺序填报,如:首先填国家级,其次填省级,最后填地市级,各级别奖项又分别按取得的时间顺序依次填报。

3.申报人属委托认定的,须在第4页“委托认定栏(仅委托认定时需加具意见)”一栏中填写相应内容并加盖公章,委托认定需办理相关手续。

注:申报认定中级的,除省文旅厅所属事业单位外,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及各地市均需填写相应内容并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申报人就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撰写总结。

(三)证书、证明材料

申报人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2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最近一年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或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粘贴在“其他证书、证明”一栏),合订成一本。

注:博士研究生毕业不满1年申报认定中级职称的,提交入职以来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即可;学历(学位)证书不接收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单位公章。

(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年度考核表

申报人提交参加工作以来的所有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六)业绩、成果材料

1.获奖材料

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奖励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等一式一份,合订为一本。所有复印件均须由验证人验证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集体奖项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申报人的排名名次和奖项等次,并加盖单位公章。

2.科研成果、专利材料

提交科研成果及专利的证书、证明、佐证材料(含鉴定、验收等材料)各一式一份,合订为一本。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科研成果奖项未注明等级(含以“优秀”、“良好”等划分等级)的,须由颁奖机构书面说明奖项级别。

3.论文、论著材料(仅申报中级需提供)

按照所申报专业级别的学术成果条件要求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学术专著、专业调查报告原件及其奖励证书一式一份,并用标签标明发表论文的位置,规定数量之外的论文一律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论文刊登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及完整正文),合订成一本。所有复印件均须由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标准条件中注明“仅适用于县以下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学术成果以外,提交的论文等学术成果必须在本专业期刊(刊号为CN、ISSN,不含图书、报纸)上发表;在期刊的同一期内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只算其中一篇;提交的学术专著必须是书号为ISBN的专著,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编撰的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以及创作的作品集,都不能视为学术专著。

4.其他业绩成果材料

由申报者对照业绩成果条件提交其他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佐证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由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艺术专业申报人以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以外的其他业绩作为代表性成果的(详见《艺术专业代表性成果形式一览表》),属于文字、图片、画作等纸质材料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关原件(复印件)、证明、佐证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由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属于视频媒体材料的,提交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电子版及节目单等相应佐证材料。

(七)单位认可业绩

以“得到所在单位认可”的业绩成果条件申报职称的,须由所在单位书面说明业绩取得的效果、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及单位对业绩的评价。

2022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初次考核认定申报表格模板(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专业).zip